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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雁同物资公司怀仁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朔市监质监罚﹝2022﹞2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同市雁同物资公司怀仁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624111835270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唐叶仁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大同市雁同物资公司怀仁加油站销售的此批0#车用柴油为不合格品。大同市雁同物资公司怀仁加油站从莆田中镇能源有限公司购进0#车用柴油3吨,省局抽检时罐内剩余库存3600升,经检验十六烷值指标不合格,此批0#车用柴油的进货价为5.3元/升,销售价为6.08元/升,货值金额为21888元,违法所得为2808元,现已全部售完。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证明:当事人涉案的加油站正常营业;2.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了解了抽检的结果、说明了库存、销售情况、售价、进货量、进价;3.进货发票,证明:进货量及进价;4.抽检单,证明:当事人抽样0#车用柴油的批量数和售价;5.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销售的0#车用柴油不合格。 罚款金额(万元) 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6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