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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畅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交﹝总﹞﹝2023﹞第0104-03636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畅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山西畅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张三驾驶晋FSY058号车由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载8名乘客送往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南地铁站,行驶至检查地点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所有乘客均为散客,通过电话、微信或亲友帮忙联系的方式单独乘坐该车,上车后与司机确定每人车费为100元。检查时,有3名乘客已提前离开检查现场,其余5名乘客已通过微信扫车上的二维码或亲友代为支付的方式将车费付给了驾驶员。乘客相互不认识,各自支付自己的车费,来京的目的为工作等。乘客当场均表示未与车辆相关企业签订过任何形式的包车合同。该车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当场出示省际包车证(晋)运包字F0000241号(有效期为2023.09.26--2023.10.10)。现场驾驶员为山西畅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每日工资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4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处罚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