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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县恒源储运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朔市监处﹝2021﹞13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怀仁县恒源储运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怀仁县恒源储运加油站销售的此批车用尿素溶液为不合格品。怀仁县恒源储运加油站2021年4月28日从朔州市欣旺工贸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购进的20桶车用尿素溶液,省局抽检时库存15桶,经检验,钙、钠项目不合格,此批车用尿素溶液售价为20元/桶,货值金额为400元,该批车用尿素溶液已全部售完。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证明:当事人涉案的怀仁县恒源储运加油站正常经营;2.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了解抽检的结果、说明了库存、销售情况、售价、进价、进货量;3.抽检单,证明:车用尿素溶液的批量数;4.送货单,证明:进货量、进价;5.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车用尿素溶液不合格。0.04 罚款金额(万元) 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4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