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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处﹝2020﹞7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0624MA0KJM0A01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翟世华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经查明: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从业人员李真、翟伟由于健康证刚过期几天,忙于工作未能及时办理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我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29日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安排未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李真、翟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0年6月29日当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2020年7月7日再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然安排未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李真、翟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0年6月29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2页,证明当事人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2020年7月7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2页,证明当事人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仍然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2、2020年7月9日询问调查笔录1份2页,证明当事人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在其店中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情况、经营主体资格。2020年7月8日,我局依法对其下达了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怀处告字[2020]0075号),且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要求申辩、陈述,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认为:怀仁市世华食府锅店安排未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李真、翟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已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u201c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u201d的规定,属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对照当事人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鉴于当事人实际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较轻,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u201c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u2026\u2026(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u201d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作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