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怀仁市同源康药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云中处罚﹝2022﹞27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怀仁市同源康药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624MA0L0HW65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熊儒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当事人怀仁市同源康药店于2020年04月07日领取了营业执照,核准名称为怀仁市同源康药店,核准经营范围为药品零售(零售: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等,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销售未备案的保健食品“狼一粒”的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2年5月12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怀仁市同源康药店存在销售未备案的保健食品“狼一粒”的行为的事实。2、2022年5月6日询问调查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怀仁市同源康药店存在销售未备案的保健食品“狼一粒”的行为的事实。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各一张,证明当事人身份情况、经营主体资格。4、举报人提供的支付凭证、商家销售小票、实物图。证明当事人怀仁市同源康药店存在销售未备案的保健食品“狼一粒”的行为的事实。5、和解协议书、收据、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保健食品“狼一粒”对消费者没有造成严重损害,且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社会危害性小。 罚款金额(万元) 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9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处罚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