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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美齐薄利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处罚﹝2021﹞18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怀仁市美齐薄利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赵春梅2013年8月16日领取了营业执照,2018年8月15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名称为怀仁县美齐薄利商贸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冷藏乳制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熟食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2021年8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冷冻区和调料区部分商品外包装上没有任何产品标识标签。截止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该店上述货值约470元的预包装食品未能提供进货凭证,也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故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我局依法对上述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予以扣押并当场下达了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怀市监强制【2021】174号)。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证明发现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2、询问调查笔录1份3页,证明发现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证明当事人购进的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货值不足壹万元,未建立食品销货台账,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的事实。3、对当事人现场制作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怀市监强制【2021】174号)1份,证明我局依法对该店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实施扣押的事实。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情况。5、当事人销售的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照片4张,证明发现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 罚款金额(万元) 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3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处罚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