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编号 | 晋环审批函﹝2021﹞49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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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5784609277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洪印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晋环审批函﹝2021﹞490号 | |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2-12 | 有效期 | 2024-02-28至2024-02-28 |
| 许可机关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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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内容 | 你公司《关于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8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联顺柴矿呈〔2021〕64号)、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8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8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位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内,行政区划属朔州市怀仁市云中镇管辖。井田面积20.0776平方公里,设计可采煤层为2、3、5(3+5)、8-1、8(8-1+8)号煤层,剩余服务年限21.65年。矿井属高瓦斯矿井。该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综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下组煤风井场地和井筒,以及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并新建矸石充填系统,新增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套3台10t/h燃气锅炉、空气源热泵替代原有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采暖供热。项目总投资63457.6万元,环保投资1476.02万元。该项目属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规划矿井,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567号文件《关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对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8〕31号、原环境保护部以环验〔2010〕155号文件分别对300万吨/年矿井项目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批复,原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朔环函〔2016〕248号文件对600万吨/年矿井进行了环保备案。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0〕636号文件核定该项目800吨/年生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运行〔2020〕369号文件对核增200万吨/年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批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煤矿产能核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31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我省煤矿产能核增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历史遗留问题煤矿和保供煤矿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的承诺函》、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54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u201c边开采、边修复\u201d要求,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山西省永久性公益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居民点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按照2019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9号)规定要求,你公司应按照承诺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鹅毛口河道水岸线50米生态功能保护线范围内的瓦斯抽放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移除工作,并逐步拆除此范围内的其他建筑,实施植树种草增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u201c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u201d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用水造成影响。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利用现有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和下组煤风井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工业场地建设的2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抑尘洒水。(三)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新建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标准限值要求,采暖季热源利用燃气锅炉,非采暖热源为空气源热泵;矸石筛分破碎车间粉尘经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废弃巷道;建设矸石充填系统,洗选矸石全部充填井下;矸石充填系统未建成前,洗选矸石送至现有矸石场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往怀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600万吨/年原煤经封闭式皮带栈桥送配套选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精煤通过带式输送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送至集运站铁路外运,另外200万吨/年原煤采用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送至怀仁县凯德胜煤业有限公司洗选。(四)落实项目\u201c以新带老\u201d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完成矸石充填系统建设,确保洗选矸石全部充填井下。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关闭的上组煤风井场地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坏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u201c三同时\u201d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和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u201c三同时\u201d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六、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和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七、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环审〔2008〕31号、环验〔2010〕155号和朔环函〔2016〕248号文件执行。待大同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矿区规划环评完成后,须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调整相应环评审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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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