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鑫豪烟酒行行政处罚详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怀市监处﹝2021﹞21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怀仁市鑫豪烟酒行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40624MA0KJ96J7A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严彩花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1年9月10日销售给剧日拴的1箱39°五粮液白酒(规格:500ml×6,批号:85279924/2019-03-11),市场指导价:719元/瓶,其不能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鉴定为侵犯\u201c五粮液\u201d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经营额合计4314元。1.2021年9月12日《受案登记表》1份,证明怀仁市公安局接到怀仁市居民剧日拴报警,称其发现位于怀仁市东关村民委员会门前的一辆奥迪车后备箱内被盗九五至尊香烟2条(价值1880元)、五粮液1箱(价值4200元)、白茶2盒(价值2000元),被盗物品总价值8080元的事实;2.2021年9月12日怀仁市公安局对剧日拴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怀仁市居民剧日拴于2021年9月12日8时左右车内财物(九五至尊香烟2条(价值1880元)、五粮液1箱(价值4200元)、白茶2盒(价值2000元))被盗窃的事实;3.2021年9月13日《立案决定书》1份,证明怀仁市公安局对剧日拴车内财物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的事实;4.2021年9月23日怀仁市公安局对剧日拴车内财物被盗窃案嫌疑人逯跃斌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逯跃斌于2021年9月11日盗窃剧日拴停放在怀仁市东关村民委员会门前的一辆奥迪车后备箱内财物(九五至尊香烟2条、五粮液1箱、白茶2盒)的事实; | 罚款金额(万元)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类别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
| 处罚内容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