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4年12月底前人防工程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验收服务单位采购比选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4年12月底前人防工程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专业机构开展人防工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12月底前人防工程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本次采购预算为每个项目8000元。
(三)项目概况: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要求对2024年12月底前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核查、复核各阶段专业与技术支持、资料配合、备案协助服务。
(四)服务内容:本次采购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核查、复核各阶段专业与技术支持、资料配合、备案协助服务。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对报验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问题整改单直至现场整改完善验收完毕。必须具备能够胜任人防专项工程验收要求的能力与素质,验收涵盖项目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防护设备、通风防化、给排水、电气、密闭设施等所有人防专项工程内容。
(五)服务成果及要求:配合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要求对报验人防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问题整改通知单》直至现场整改完善验收完毕。
(六)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开展工作直到2024年12月底前的人防项目验收完毕止。
二、申报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项目供应商须熟悉国家政策、标准要求和本地区内政策以及规范要求,具有较强团队实力。
(三)项目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单位具体要求,组织有资历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各项任务,团队成员应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辖区内人防验收技术服务工作,落实采购单位工作要求。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应当是团队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工作。
(四)自觉服从并主动配合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的监督管理,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来现场提供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比选,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三、递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征信记录。
相关资料均需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处理,封面注明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12月底前人防工程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时前交到报名地点。
四、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8月26日开始至9月1日
递交地点: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00624662 联系人:潘春旺
特此公告。
怀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